(2021)沪0114刑初291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叶某,男,1987年4月25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上海市嘉定区,住上海市嘉定区。
辩护人武黎明,上海兰盾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嘉检刑诉[2021]13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叶某犯诈骗罪,于2021年1月2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李先仁、被告人叶某及辩护人武黎明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6月,被告人叶某因参与网络赌博欠下巨额债务,遂以经营放贷生意需要周转为由,向其同事、亲友承诺高额利息、骗取钱款,用于还债和赌博。叶某先后骗得被害人龚某某人民币(以下币种相同)1,043,600元、陈某1,221,430元、卢某某2,239,600元、王某某768,435元,上述合计5,273,065元钱款均已被其挥霍殆尽,无力偿还。
2020年9月10日,被害人龚某某等人发觉被骗后,约被告人叶某商谈还款未果,遂将其扭送至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叶某在审查起诉阶段拒不供认上述犯罪事实。
为支持上述指控事实,公诉机关宣读、出示了被害人龚某某、陈某、卢某某、王某某的陈述,证人徐某、吕某、衡某某、陆某的证言,公安机关出具的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辨认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扣押笔录、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随案移送清单、照片、抓获工作情况、工作情况,上海洁湛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有关的录音光盘、微信截图、赌博主界面及账号、入注页面截图、银行账户交易明细清单、交易截图及被告人叶某的户籍证明、有关供述等证据。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多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叶某诈骗钱款用于赌博非法活动等情节,建议对叶某判处十二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刑。
被告人叶某认为自己不构成诈骗罪,辩称自己向四名被害人借款过程中均明确告知或是在交往过程中告知过被害人所做的是百家乐代理,坐庄与赌客对赌并提成,且其未以高额利息诱惑被害人、借款过程中亦归还过本金,并无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
叶某的辩护人认为,叶某不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理由主要如下:第一、几名被害人在借款过程中均清楚叶某从事的是不正当生意。第二、叶某借款后,几个月内均按照约定向被害人支付利息,且利息金额符合民间借贷的相关规定。第三、叶某自2010年即从事网络赌博且有盈利。此次不能还款是因为资金周转出现问题,而非在借款时即有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此外,叶某主动投案,且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应认定具有自首情节。
经审理查明:2019年6月至2020年9月间,被告人叶某因需要资金参与网络赌博非法活动及归还赌博所欠巨额债务,以经营生意需要资金周转等为由,采用承诺每月归还利息、支付返利等方式,取得被害人信任后陆续自被害人处骗取钱款共计5,273,065元,所骗钱款均已被叶某挥霍殆尽。其中,叶某诈骗被害人龚某某1,043,600元、陈某1,221,430元、卢某某2,239,600元、王某某768,435元。
2020年9月10日,被害人龚某某、陈某、卢某某发现被骗,与被告人叶某商谈还款事宜未果后,叶某应被害人要求共同至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叶某现未能如实供述上述主要犯罪事实。
证实上述事实的证据有:
1、被害人龚某某的陈述:其与叶某系同事关系,知道叶某在外面做民间借贷。2019年6月,叶某称做生意资金有些困难,问其要不要放100万元在他那里做生意,每月返还1%利息,并告诉其可以贷款。后其贷款87万元转给叶某。2019年7月至11月间,其均收到叶某承诺的返点。2019年12月,叶某称资金出现问题,让其再拿钱给他,并称如果资金链断了,其前期投入的钱也拿不回来。2019年12月至2020年6月,其又陆续给了叶某钱款。2020年6月,叶某将其、陈某、卢某某叫到一起,称自己做马仔生意,也就是帮助别人做赌博生意,可以从客户投注金额中提成,让其等人投入更多的钱提高返点。其这时才知道不止其一人借款给了叶某。期间,叶某截图了与吕某的聊天记录,称吕某将他做马仔生意的启动资金都赌输了。2020年9月7日,其联系不上叶某,后找到了与叶某合作的吕某。其从吕某处得知叶某的马仔生意都是骗人的,遂至公安机关报案。9月10日,其联系上叶某,与叶某约好见面。叶某称其被嘉善派出所抓了,后其等人告诉叶已经找过吕某,叶某坦白钱都是赌博输掉的,之前讲的做生意、吕某赌博、嘉善开场子均是骗其的。后其等人让叶某跟着去了派出所。
2、被害人陈某的陈述:其与叶某系同事关系,知道叶某在外面做生意也有一定的经济基础。2019年7月,叶某称生意资金周转出现问题,需要其帮忙。其贷款95万元后将钱借给了叶某。叶某承诺其借的钱算是公司入股,每月会给其1万元分红并为其偿还贷款利息。直至2020年9月,叶某一直称资金周转不过来,没有资金,之前的钱也赚不回来等,其就一直陆续借款给叶某。2020年6月,叶某将其与另外两个同事叫到一起,告诉其等人自己是做马仔生意的,资金出现问题,让其等人再拿点钱出来,这时其才知道还有其他同事借款给他。马仔生意就是帮助别人做赌博生意,可以从客户投注金额中提成。期间,叶某还说过做生意的上家被抓、吕某拿他的钱赌博输光了等。2020年9月7日,叶某告诉其做马仔被嘉善警方处理了,不能再履行之前的承诺。其另外两个同事找到了叶某的合作伙伴吕某,听说叶某借款的理由是假的,事实是叶某把钱当赌资挥霍了。其等人遂报案。9月10日,其等人找到叶某,告诉叶某找到吕某的事情,叶某觉得骗不过去,当场承认骗了钱,还说赌博输掉了,从给他钱开始就从来没有做过生意和马仔生意。之后其等人将叶某扭送至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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