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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沪0115刑初1812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张某2,男,1996年1月8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福建省。
  辩护人张晓丽,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浦检刑诉〔2021〕167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2犯非法经营罪,于2021年4月1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决定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因发现有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后,转为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吴某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某2及辩护人张晓丽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期间,被告人张某2以营利为目的,设立“968礼品网”(www.kb968.com),加盟并通过API端口对接林剑(另案处理)经营的牢牢记网站,以“礼品、信封件配送”为名,为淘宝、拼多多等平台商户有偿提供发布物流信息服务,配合网店形成虚假的销售记录,达到使网店信誉增加、排名靠前的目的,截至案发被告人张某2与牢牢记网站合作非法经营数额达人民币(以下币种同)111万余元。为证实上述指控,公诉机关当庭宣读并出示了相关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书证,据此认为,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被告人有坦白情节,系从犯。现提请法庭依法判处。
  庭审中,被告人及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没有意见。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是从犯,已经退出违法所得,建议法庭对其宣告缓刑。
  经审理查明: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期间,被告人张某2以营利为目的,设立“968礼品网”(www.kb968.com),加盟并通过API端口对接林剑(另案处理)经营的牢牢记网站,以“礼品、信封件配送”为名,为淘宝、拼多多等平台商户有偿提供发布物流信息服务,配合网店形成虚假的销售记录,达到使网店信誉增加、排名靠前的目的,截至案发被告人张某2与牢牢记网站合作非法经营数额达111万余元。
  2020年12月9日,被告人张某2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在本院审理期间,被告人在家属帮助下退出了其在公安侦查阶段自述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0万元。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明:
  1.证人杨某某的证言及其提供的牢牢记网站后台数据截图,证实其是牢牢记网站的客服人员,主要是从事维护客户及加盟商的售后服务,处理客户订单问题。牢牢记网站的加盟商合作方式为加盟商与牢牢记达成合作意向后,牢牢记网站工作人员为加盟商搭建网站或者使用加盟商的网站。加盟商招徕的客户通过加盟网站注册下单,客户完成充值支付,之后加盟商网站通过API接口将订单信息发送给牢牢记网站,加盟商在牢牢记网站进行充值,由其完成订单扣款,物流快递单号通过API接口自动传到加盟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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