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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沪0101刑初295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陶某,男,1970年2月6日出生于上海市,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大专文化,原系融通汇信财富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上海第一分公司第一营业部团队经理,户籍所在地本市长宁区,住本市普陀区;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9年5月28日被取保候审,2020年5月27日、2021年4月23日被继续取保候审。
辩护人王珺,上海市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陆某,男,1964年6月30日出生于上海市,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大专文化,原系融通汇信财富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上海第一分公司第一营业部团队经理,户籍所在地本市静安区,住本市静安区;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9年5月27日被取保候审,2020年5月27日、2021年4月23日被继续取保候审。
辩护人魏晋,上海市中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张某,男,1973年1月27日出生于上海市,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大专文化,原系融通汇信财富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上海第一分公司第一营业部团队经理,户籍所在地本市普陀区;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9年6月28日被取保候审,2020年6月12日、2021年4月23日被继续取保候审,2021年10月1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黄浦区看守所。
辩护人李颖杰,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韩某2,女,1978年1月5日出生于上海市,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大学文化,原系融通汇信财富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奉贤分公司团队经理,户籍所在地本市奉贤区,住本市奉贤区;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9年7月1日被取保候审,2020年6月12日、2021年4月23日被继续取保候审。
辩护人黄翊炜,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被告人陈某,女,1963年10月31日出生于上海市,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高中文化,原系融通汇信财富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奉贤分公司团队经理,户籍所在地本市奉贤区,住本市奉贤区;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9年6月28日被取保候审,2020年6月12日、2021年4月23日被继续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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