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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沪03刑初89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被告单位上海梦启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启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XXXXXXXXXXXXXD,住所地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海虹路XXX号X幢XXXX号库,法定代表人闫某。
诉讼代表人闫某,男,1982年1月20日生,梦启公司总经理。
被告人王某1(曾用名王某2),女,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XX,系梦启公司负责人,户籍地河南省通许县,住上海市浦东新区。因涉嫌犯走私普通货物罪于2021年2月5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楼臻,上海市大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张文斌,男,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XX,系XXX(以下简称XXX)法定代表人,住上海市浦东新区。因涉嫌犯走私普通货物罪于2021年2月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1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静安区看守所(南)。
辩护人徐恩泽、韦文婷,上海赛卓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张某,男,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XX,系XXX总经理,户籍地上海市杨浦区,住上海市杨浦区。因涉嫌犯走私普通货物罪于2021年2月5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王力斌,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徐某,男,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XX,系XXX职员,户籍地上海市浦东新区,住上海市浦东新区。因涉嫌犯走私普通货物罪于2021年2月5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钱昌杰,上海市大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潘某,男,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XX,原系XXX,户籍地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住上海市浦东新区。因涉嫌犯走私普通货物罪于2021年2月8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罗晓梅、王涵,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以沪检三分刑诉(2021)9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单位梦启公司,被告人王某1、张文斌、张某、徐某、潘某犯走私普通货物罪,于2021年8月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月10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通知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被告人王某1、张某、徐某提供辩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指派检察员顾怡冬出庭支持公诉,被告单位梦启公司的诉讼代表人闫某,被告人王某1及其辩护人楼臻,被告人张文斌及其辩护人徐恩泽、韦文婷,被告人张某及其辩护人王力斌,被告人徐某及其辩护人钱昌杰,被告人潘某及其辩护人罗晓梅、王涵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起诉指控,2020年11月12日,被告人张文斌、张某商议决定接受符某、戴某(另案处理)委托,将其在澳大利亚采购的866瓶国产茅台酒夹藏在保税货物“保健品”中,通过瞒报方式申报进境备案。同月16日,被告人张某联系被告单位梦启公司负责人、被告人王某1将藏有茅台酒的保税货物运入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仓库,由被告人张文斌、徐某、潘某等人进行清点整理,后符某、戴某将部分茅台酒搬运至二辆小轿车,并分别驾驶车辆通过保税区行政出口偷运出区。次日上午,被告人张某、徐某、潘某三人使用相同方式,分别驾驶车辆将剩余茅台酒偷运出保税区,在保税区外不远处的指定地点交接给王某1安排的货车,后由货车将茅台酒送达客户。随后,符某向被告人张文斌的个人银行账户支付了事先约定的好处费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6万元。
2021年2月3日,被告人张文斌、张某再次接受符某、戴某委托,将其在澳大利亚采购的1,548瓶国产茅台酒夹藏在保税货物“洗洁精”中,通过瞒报方式申报进境备案。同月4日中午,张某联系梦启公司负责人王某1将藏有茅台酒的保税货物运入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仓库,并安排被告人徐某进行清点整理。同日下午,被告人张文斌安排王某1与梦启公司员工周某分别驾驶一辆小轿车将保税仓库中的24箱茅台酒偷运出保税区送达其指定地点。次日上午,被告人张文斌、张某、徐某、王某1、潘某使用相同方式,分别驾驶车辆将剩余茅台酒偷运出保税区,在保税区外不远处的指定地点交接给王某1安排的货车,后由货车将茅台酒送往客户指定地点。
2021年2月5日,公安人员在中途将上述运送茅台酒的货车予以拦截,当场查获茅台酒105箱,共计1,260瓶,后在符某办公处查获茅台酒24箱,共计288瓶。同日侦查人员至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仓库将张文斌、张某、徐某抓获,并要求潘某配合调查,潘某主动跟随公安人员至侦查机关接受调查。同日,公安人员至梦启公司办公地找到王某1要求配合调查,王某1主动跟随公安人员至侦查机关接受调查。上述五名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交代全部走私犯罪事实。同月9日,公安人员在金山区XX路XX号处查获茅台酒126瓶。
经核定,被告单位梦启公司及被告人张文斌、张某、徐某、王某1参与走私茅台酒共计2,414瓶,偷逃税款2,578,832.51元;被告人潘某参与走私茅台酒共计1,946瓶,偷逃税款2,057,414.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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