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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沪03刑初89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被告单位上海梦启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启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XXXXXXXXXXXXXD,住所地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海虹路XXX号X幢XXXX号库,法定代表人闫某。
诉讼代表人闫某,男,1982年1月20日生,梦启公司总经理。
被告人王某1(曾用名王某2),女,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XX,系梦启公司负责人,户籍地河南省通许县,住上海市浦东新区。因涉嫌犯走私普通货物罪于2021年2月5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楼臻,上海市大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张文斌,男,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XX,系XXX(以下简称XXX)法定代表人,住上海市浦东新区。因涉嫌犯走私普通货物罪于2021年2月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1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静安区看守所(南)。
辩护人徐恩泽、韦文婷,上海赛卓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张某,男,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XX,系XXX总经理,户籍地上海市杨浦区,住上海市杨浦区。因涉嫌犯走私普通货物罪于2021年2月5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王力斌,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徐某,男,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XX,系XXX职员,户籍地上海市浦东新区,住上海市浦东新区。因涉嫌犯走私普通货物罪于2021年2月5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钱昌杰,上海市大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潘某,男,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XX,原系XXX,户籍地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住上海市浦东新区。因涉嫌犯走私普通货物罪于2021年2月8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罗晓梅、王涵,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以沪检三分刑诉(2021)9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单位梦启公司,被告人王某1、张文斌、张某、徐某、潘某犯走私普通货物罪,于2021年8月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月10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通知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被告人王某1、张某、徐某提供辩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指派检察员顾怡冬出庭支持公诉,被告单位梦启公司的诉讼代表人闫某,被告人王某1及其辩护人楼臻,被告人张文斌及其辩护人徐恩泽、韦文婷,被告人张某及其辩护人王力斌,被告人徐某及其辩护人钱昌杰,被告人潘某及其辩护人罗晓梅、王涵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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