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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沪0104刑初775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陈邦灼,男,1993年8月13日出生于广东省,汉族,初中文化,无固定职业,户籍地广东省英德市,本市无固定住所。2021年4月14日因本案被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刑事拘留,5月21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徐汇区看守所。
辩护人康慧,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律师,系上海市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
被告人陈丽珊,女,1991年2月5日出生于广东省,汉族,初中文化,无固定职业,户籍地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本市无固定住所。2021年4月14日因本案被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刑事拘留,5月21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徐汇区看守所。
辩护人张宁,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唐某某,女,初中文化,无固定职业,户籍地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本市无固定住所。2021年4月14日因本案被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刑事拘留,5月21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徐汇区看守所。
辩护人胡寨红,上海市华夏律师事务所律师,系上海市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
被告人邓某某,男,汉族,初中文化,无固定职业,户籍地广东省英德市,本市无固定住所。2010年12月因犯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21年4月14日因本案被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刑事拘留,5月21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徐汇区看守所。
辩护人宋沪彬,上海市申汇律师事务所律师,系上海市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
被告人谢某某,女,初中文化,无固定职业,户籍地四川省隆昌县,本市无固定住所。2021年4月14日因本案被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刑事拘留,5月21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徐汇区看守所。
辩护人雷振清,上海金澄律师事务所律师,系上海市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
被告人胡某某,女,初中文化,无固定职业,户籍地四川省隆昌县,本市无固定住所。2021年4月14日因本案被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刑事拘留,5月21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徐汇区看守所。
辩护人王力斌,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律师,系上海市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
被告人高某,女,初中文化,无固定职业,户籍地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本市无固定住所。2021年4月14日因本案被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刑事拘留,5月21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徐汇区看守所。
辩护人胡超,上海汉盛(临港新片区)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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