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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沪0109刑初687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杨某,男,1997年2月13日出生于四川省乐山市,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初中文化程度,无业,户籍所在地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2021年7月7日因犯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同年9月2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21年9月2日被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0日以涉嫌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虹口区看守所。
辩护人彭明,北京安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周某,男,1996年3月4日出生于四川省乐山市,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中专文化程度,无业,户籍所在地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21年5月13日被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7日以涉嫌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虹口区看守所。
辩护人孙奎,北京安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张某1,女,1996年8月14日出生于四川省巴中市,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大专文化程度,无业,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21年5月13日被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7日以涉嫌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虹口区看守所。
被告人张某2,男,1994年2月12日出生于四川省夹江县,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中专文化程度,房产中介,户籍所在地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2020年12月21日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21年5月13日被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7日以涉嫌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虹口区看守所。
被告人袁某,女,1999年10月16日出生于四川省广安市,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在校学生,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21年5月13日被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7日以涉嫌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虹口区看守所。
被告人李某,女,1997年9月8日出生于四川省巴中市,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中专文化程度,天宏嘉润房地产有限公司业务员,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21年5月13日被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7日以涉嫌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虹口区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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