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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沪0116刑初992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黄某某,男,1987年8月23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初中文化,个体经营者,户籍地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因本案于2021年7月14日被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金山区看守所。
辩护人郭成虎,上海三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朱某某,男,1987年11月15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初中文化,无固定职业,户籍地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因本案于2021年7月14日被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金山区看守所。
辩护人陆新新,上海德禾翰通(海口)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金检刑诉〔2021〕95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某某、朱某某犯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于2021年10月1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韩梅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黄某某及辩护人郭成虎、被告人朱某某及辩护人陆新新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
2019年9月起,“小黑”(另处)指使李某某(已被判刑)从网上下载源代码、租借境外服务器搭建“月牙儿”网站,存放大量淫秽视频。
2020年1月至2020年9月,被告人黄某某为牟利,成为“月牙儿”淫秽视频网站的代理,通过微博对“月牙儿”淫秽视频网站进行推广,后从网站收取的会员费中抽成,获利10.2万余元。同时被告人黄某某作为“月牙儿”网站总代,发展下级代理并为下级代理分成,按照会员费5%抽成,获利约人民币1.6万元。
2020年1月至2020年9月,被告人朱某某为牟利,成为“月牙儿”淫秽视频网站的代理,通过微博对“月牙儿”淫秽视频网站进行推广,后从网站收取的会员费中抽成。通过上述方式,获利人民币7万余元。
2021年7月14日,被告人黄某某、朱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均如实交代了上述事实,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审理过程中,黄某某、朱某某分别通过家属退缴了违法所得人民币118,420元、70,531元。
上述事实,被告人黄某某、朱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均无异议,并有证人邱某的证言,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电子数据检查工作笔录,淫秽物品审查鉴定书及鉴定清单,扣押决定书、扣押笔录、扣押清单,调取证据通知书及支付宝账户信息、交易记录汇总,代管款收据,公安机关调取的户籍资料、手机截图、出具的侦破经过、工作情况等证据所证实,足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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