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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沪0116刑初929号 (3)
1、证人杨某1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2021年5月初,杨某1在本区XX镇XX村XX号汤某家里参与赌场,场子是张某1和张某2合作组织的,5月8日至同月15日这一周内每人至少获利1到2万元。
2、证人李某的证言,证实:2021年5月7日左右,李某先后在本区XX镇XX路XX弄XX号XX室张某2家里以及本区XX镇XX村XX号汤某家里参与赌博,张某1在场的时候,抽水获利给张某1,不在场的时候由张某2抽水。
3、证人何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2021年5月初,何某先后共计三次至本区XX镇XX路XX弄XX号XX室张某2家里及XX村XX号汤某家里参与赌博,场子是张某2和张某1一起组织的,每次庄家赢钱并下庄后抽头,其参赌的三次抽水都是张某2收走的。
4、证人宋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2021年5月10日,张某2让宋某至本区XX镇XX路XX弄XX号XX室张某2家里赌博。
5、证人成某的证言,证实:2021年5月初,成某在本区XX镇XX村XX号汤某家里参与赌场,庄家赢钱下庄就会给张某1或者张姓男子抽头。
6、证人俞某的证言,证实:2021年5月17日,张某2开车到立新街接俞某至本区XX镇XX村XX号汤某家里赌博。
7、证人郑某、杨某2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2017年5月16日至18日期间,郑某等人在本区XX镇XX村XX号汤某家里参与赌博。
8、证人孙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2021年5月初,在本区XX镇XX村XX号汤某家里有人玩“二八杠”进行赌博。
9、证人汤某的证言,证实:2021年5月,张某1和张某2租借了其位于本区XX镇XX村XX号房屋,并联系了赌客在上址开设“二八杠”赌场。
10、证人张某的证言,证实:2021年5月15日左右,张某2和张某1找到张某租赁本区XX镇XX村XX号的房屋,租房的价格是张某2谈的,后张某2给张某500元现金做房租,麻将牌是张某2拿过来的,
11、证人罗某的证言,证实:2021年五一假期以后,罗某在本区XX镇XX路XX弄XX号XX室张某2家里、本区XX镇XX村XX号汤某家里参与赌博,XX村XX号的场子是张某1和张某2合伙组织的,张某1不在场的时候由张某2负责收取抽头,场地是张某2租赁的,张某1与汤某不认识。
12、被告人张某1的供述,证实:2021年5月初,张某1电话联系张某2寻找开设赌场的地点,张某2将位于本区XX镇XX路XX弄XX号XX室的租借房屋提供给张某1开设“二八杠”赌场,因张某1害怕人多吵闹被人举报,后张某1与张某2共同至本区XX镇XX村XX号现场查看并租赁上址开设“二八杠”赌场,直至被抓获。XX村XX号开设的场子是二人一起组织,张某2收取抽头后与张某1共同分成,共计获利人民币3万余元,张某1获利约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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