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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沪7101刑初167号 (2)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起至案发,被告人刘XXX为牟取利益,通过网络渠道向其上家曾修维(另案处理)购买各类减肥压片糖果、减肥胶囊等产品,并通过微信进行推广,再加价出售至上海等全国多地,经查,2021年3月,被告人刘XXX以人民币4,000元的价格将20盒减肥压片糖果出售给被告人朱某。
2020年起至案发,被告人刘XXX及朱某(另案处理)等人为牟取利益,从被告人刘XXX处购入上述减肥产品后,再另行加价出售,经查,2021年2月,被告人刘XXX以人民币499元的价格将1包减肥胶囊出售给买家胡某2。
2021年3月22日,被告人刘XXX被民警抓获,民警从被告人刘XXX处依法扣押黑色袋装粉红色心形减肥压片糖果175粒,粉色袋装粉红色心形减肥压片糖果159粒;2021年3月11日,被告人刘XXX被民警抓获,民警从被告人刘XXX处依法扣押减肥胶囊240粒,粉色减肥压片糖果1,260粒;2021年2月25日,涉案人员朱某被民警抓获,民警从朱某处依法扣押粉色爱心形减肥压片糖果363粒、黄色爱心形减肥压片糖果165粒、白色圆形减肥压片糖果1,476粒;2021年5月19日,民警从买家胡某2处依法调取粉色减肥糖果2粒、金色减肥胶囊1粒、红色减肥胶囊1粒。经检验,上述涉案减肥压片糖果、胶囊中均检出XXX成分。
2020年起至案发,被告人何XXX为牟取利益,通过网络渠道向其上家曾修维购买各类减肥压片糖果、减肥胶囊等产品,并通过微信进行推广,再加价出售至全国多地,期间,程某(另案处理)、何某(另案处理)等人为牟取利益,以被告人何XXX作为货源依托,并通过网络渠道进行推广,招揽顾客,再由被告人何XXX直接发货至买家处,程某、何某则从中赚取差价。经查,2021年3月,程某采用上述方式以人民币600元的价格向买家胡某1出售减肥压片糖果20粒,何某采用上述方式以人民币1,400元的价格向买家周琴出售减肥压片糖果100粒。
2020年起至案发,被告人樊XXX为牟取利益,通过网络渠道向被告人何XXX购买各类减肥压片糖果、减肥胶囊等产品,并通过微信进行推广,再加价出售至上海等全国多地。
2021年3月25日,被告人何XXX被民警抓获,民警从被告人何XXX处依法扣押“YSCOFFEE”减肥产品13袋;2021年3月20日,被告人樊XXX被民警抓获,民警从被告人樊XXX处依法扣押黄色减肥胶囊22粒、袋装心形粉红色减肥压片糖果365粒、盒装心形粉红色减肥压片糖果160粒、圆形粉红色压片糖果140粒;2021年3月26日,民警从买家胡某1处依法调取心形压片减肥糖果20粒;2021年3月27日,民警从买家周琴的丈夫桑某处依法调取粉色心形减肥压片糖果80粒、爱心形减肥压片糖果40粒、粉色圆形片剂80粒。经检验,上述涉案减肥压片糖果、胶囊、咖啡、片剂中均检出XXX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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