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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0101刑初1011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吴某,男,1981年4月13日出生于江苏省淮安市,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大学本科文化,原系上海B有限公司理财经理、业务总监、财富中心总经理,户籍地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住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因本案于2019年6月17日被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取保候审,2020年4月22日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2021年7月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黄浦区看守所。
辩护人何俊,上海市三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喻某,女,1986年2月1日出生于上海市,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大学本科文化,原系上海B有限公司业务总监、财富中心总经理,住上海市。因本案于2019年6月12日被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取保候审,2020年4月22日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2021年7月6日被逮捕,同年7月30日(因怀孕)被本院取保候审。
辩护人沈昀,上海市康昕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王涛,上海山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黄某,女,1989年6月20日出生于广东省广州市,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大学本科文化,原系上海B有限公司理财顾问、理财经理、业务总监、财富中心总经理,住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因本案于2019年6月11日被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取保候审,2020年4月22日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2021年9月1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黄浦区看守所。
辩护人徐佳乐,上海都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乔某,女,1974年6月10日出生于山西省平遥县,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大学本科文化,原系上海B有限公司业务总监、财富中心总经理,住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因本案于2019年6月11日被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取保候审,2020年4月22日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辩护人左孝蓉,上海市淮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刘某3,男,1978年2月11日出生于天津市,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大学本科文化,原系上海B有限公司业务总监、财富中心总经理,户籍地天津市红桥区,住天津市红桥区。因本案于2019年6月17日被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取保候审,2020年4月22日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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