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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沪0116刑初941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王某某(自报),男,1995年2月10日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中专文化,无业,户籍地广西XX自治区柳城县;因本案于2021年4月2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2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金山区看守所。
辩护人葛怡忆,上海金亭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金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
被告人刘某,男,1997年6月21日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中专文化,无业,户籍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因本案于2021年4月2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2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金山区看守所。
被告人韦某,男,1992年2月6日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壮族,大专文化,无业,户籍地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因本案于2021年4月2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2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金山区看守所。
被告人卢某某,男,1999年3月18日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小学文化,无业,户籍地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因本案于2021年4月2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2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金山区看守所。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金检刑诉〔2021〕90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某、刘某、韦某、卢某某犯开设赌场罪,于2021年9月2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并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韩梅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某某、刘某、韦某、卢某某及辩护人葛怡忆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
2020年5月底至2021年4月22日间,被告人王某某从郭某(已被判刑)处购买网络赌博平台,先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XX村一农宅、恒大翡翠龙庭X幢X单元XXX室开设名为“帝王京东”、“帝王”等赌博网站,供赌客以“加拿大28”的方式进行赌博。王某某于2020年5月雇佣被告人刘某、韦某,同年10月雇佣被告人卢某某在其开设的赌场内共同从事上下分工作。经查,王某某、刘某、韦某共同经手涉案赌资人民币700万余元(以下币种同),卢某某伙同上述三人经手赌资600万余元。王某某实际违法获利15万余元,刘某获利2.4万余元,韦某获利3万余元,卢某某获利1.8万余元。
2021年4月22日,被告人王某某、刘某、韦某、卢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四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涉案赌资1.88万元被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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