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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沪0116刑初64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王某(自报),男,1990年7月13日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高中文化,无业,户籍地广东省南雄市,现住上海市静安区;因本案于2020年9月3日被传唤,次日由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取保候审,2021年9月3日由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决定继续取保候审。
被告人叶某(自报),男,1998年12月17日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中专文化,无业,户籍地浙江省龙泉市,现住上海市浦东新区;因本案于2020年9月3日被传唤,次日由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取保候审,2021年9月3日由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决定继续取保候审。
被告人童某(自报),男,1989年10月30日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大专文化,无业,户籍地甘肃省礼县,现住上海市奉贤区金水和苑南区;2014年1月因犯盗窃罪被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因本案于2020年9月3日被传唤,次日由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取保候审,2021年9月3日由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决定继续取保候审。
被告人贾某,男,1989年3月6日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本科文化,无业,户籍地甘肃省靖远县,现住上海市奉贤区金水和苑南区;因本案于2020年9月3日被传唤,次日由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取保候审,2021年9月3日由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决定继续取保候审。
被告人田某(自报),男,1999年7月28日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山东省滕州市,现住上海市嘉定区;2019年3月因嫖娼行为被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行政拘留十日;因本案于2020年9月3日被传唤,次日由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取保候审,2021年9月3日由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决定继续取保候审。
被告人张某(自报),男,1989年5月15日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河南省叶县,现住上海市嘉定区;因本案于2020年9月3日被传唤,次日由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取保候审,2021年9月3日由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决定继续取保候审。
被告人洪某(自报),男,1993年10月20日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高中文化,无业,户籍地浙江省,现住上海市徐汇区;因本案于2020年9月3日被传唤,次日由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取保候审,2021年9月3日由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决定继续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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