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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沪0113刑初1211号 (3)
3、证人姚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2016年8月,姚某通过中介公司远洋集团购买位于XX路XX号商铺(带租约),远洋集团销售李浩告诉姚某这套商铺当时出借给了杨某作为网吧使用。2017年1月,商铺过户到姚某后,其向杨某收取租金,但因商铺涉及违法行为被查封。
4、证人王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2016年4、5月份,杨某提出让王某去影园路上的游戏机房帮忙,董某是店里的经营者,杨某是老板。2016年6月,杨某在XX路XX号又开了另一家新店,还是由董某负责日常经营,一层是两张台球桌,地下一层暗门后面是十几台游戏机。店里又雇佣了路某1负责赌博机上分。2016年10月中下旬,王某和董某在外吃饭,董某接到电话后就回到店里,杨某和几人在地下一层,路某1已经在地上坐着,看样子是被打过了,他们呆了很久,后让王某帮他们拍视频,记录了杨某、董某让路某1写了一张欠条的过程。因当时有人报警,店内赌博机也被查获了。王某被调查时因王某及其父亲都在杨某的物流公司上班,杨某也让王某说董某是游戏机房老板,所以没有如实供述。
5、证人路某1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2016年6月,董某说杨某在XX路XX号新开了一家游戏机房,让路某1到那里工作。游戏机房一楼是台球厅,地下一层的暗门内是赌博机,游戏机房的老板是杨某,董某负责日常管理。10月中旬,路某1和桑某在店里偷分,被杨某发现,杨某叫了一帮人把他们二人打了,还让他们写了一张几万元的欠条。当时,杨某和路某1说赌博机房出事,让路某1指证董某是这家店的老板。
6、证人桑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2016年10月,桑某和路某1在XX路XX号赌博机房打游戏时,因为偷分被人发现被打了。经辨认,带头打他们的人是杨某,当时还逼迫桑某和路某1写了一张欠条。
7、证人路某2的证言,证实路某2得知其儿子路某1因涉嫌开设赌场被关押,通过朋友联系到吕姓男子得知赌场老板是“涛子”并给了4万元,其中3万元给赌场老板“涛子”弥补赌场损失可以早点释放。后路某2和路某1确认,赌场老板叫“某某涛”。
8、上海XX有限公司提供的远洋悦庭店铺《租赁合同》,XX路XX号承租人是杨某。
9、证人董某与李某间的手机通话录音,证实董某被网上通缉寻求李某帮助找杨某处理此事,称自己不是赌博机房老板。
10、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扣押决定书》《扣押笔录》《扣押清单》及相关物品照片、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赌博机认定书》、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证实民警于2016年底10月19日在XX路XX号XX房XX组,赌资人民币1,000元,民警当场对涉案机型予以销毁,缴获芯片八块后予以扣押,上述游戏机均具有赌博功能,可以认定为赌博机,董某已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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