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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沪0116刑初1094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孙某某(自报),男,1994年8月9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大专文化,户籍地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住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因本案于2021年6月3日被传唤,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金山区看守所。
辩护人吴杰,山东开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梁奉文,山东恒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刘某1(自报),女,1985年1月12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大学文化,户籍地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住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因本案于2021年6月3日被传唤,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金山区看守所。
辩护人刘西贞,山东齐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刘某(自报),女,1973年5月2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大专文化,户籍地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住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因本案于2021年6月3日被传唤,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金山区看守所。
辩护人徐彩平,上海金亭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金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
被告人薛某(自报),女,1997年2月13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大专文化,户籍地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住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因本案于2021年6月3日被传唤,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金山区看守所。
辩护人黄立峰,上海金亭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金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
被告人刘某2(自报),女,1996年11月11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大专文化,户籍地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住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因本案于2021年6月3日被传唤,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金山区看守所。
辩护人孙兆珍,山东圣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秦某某(自报),女,1991年2月6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中专文化,住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因本案于2021年6月3日被传唤,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金山区看守所。
辩护人曹唯,上海金亭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金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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