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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沪0115刑初4976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陈某,男,1988年1月27日出生,XX,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安徽省凤阳县。2016年8月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被处行政拘留五日。因本案于2021年7月17日被刑事拘留,2021年8月1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
辩护人朱晓,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被告人周某1,男,1989年9月18日出生,XX,高中文化,无业,户籍地安徽省凤阳县。因本案于2021年7月17日被刑事拘留,2021年8月1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
辩护人王保国,上海同易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张某1,男,1994年1月4日出生,XX,小学文化,无业,户籍地安徽省宿州市萧县。因本案于2021年7月17日被刑事拘留,2021年8月1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
辩护人顾芯芸,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被告人周某2,男,1993年9月3日出生,XX,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安徽省凤阳县。因本案于2021年7月17日被刑事拘留,2021年8月1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
辩护人张旭,上海市银星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何凤仙,上海市银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张某2,男,1997年3月15日出生,XX,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安徽省宿州市萧县。因本案于2021年7月17日被刑事拘留,2021年8月1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
辩护人陈胜楠,安徽烁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程某,男,1986年10月20日出生,XX,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因本案于2021年7月17日被刑事拘留,2021年8月1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
辩护人许腾瑶,上海市东高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何某,男,1990年12月15日出生,XX,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安徽省凤阳县。因本案于2021年7月17日被刑事拘留,2021年8月1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
辩护人张园园,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刘进,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孙某,女,1997年3月10日出生,XX,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安徽省凤阳县。因本案于2021年7月17日被刑事拘留,2021年8月1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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