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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沪0115刑初4976号 (2)
庭审中,被告人陈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其辩护人同时提出:第一,陈某的持续性行为跨越新法与旧法,部分行为发生在刑法修正案十一前,应适用旧法,其余行为虽然适用新法,但仍应兼顾从旧兼从轻原则以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酌情从轻处理,本案也应参考关联案件的判决,根据过罚相当及公平原则,酌情予以考虑;第二,陈某仅担任赌博网站代理,间接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不是开设赌场罪的实行犯,在整个开设赌场行为中仅起到帮助作用,只是帮助犯,社会危害性较小;第三,陈某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认罪态度好;第四,陈某平时表现一贯良好;第五,陈某家庭情况特殊,本次犯罪是一时糊涂,法律意识淡薄导致,希望从轻、减轻处罚。
被告人周某1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其辩护人同时提出关于法律适用,认可陈某的辩护人所提意见,另外周某1主观恶性小,悔罪态度好,在抓捕过程中积极配合,为公安机关提供一定帮助,其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系初某,从事本案行为时间不长,愿意主动退赃人民币三万元,同时周某1年纪尚轻,曾服役,本质较好,夫妻均涉案,家中情况困难。请求法院在量刑时参考关联案件判决尺度的一致性,从轻处罚。
被告人张某1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其辩护人同时提出张某1系受陈某等人的管理、指示行事,其系领取工资的雇员,并非领导、管理职务,其除入股一部分资金外,与其他雇员无异,其工作是辅助性的,作用明显次要,其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主观恶性不深,社会危害性较小,家属愿意退赔违法所得,又系初某、偶犯,此次因法律意识淡薄、轻信亲戚而参与犯罪,参与度较低,家庭情况特殊,希望从轻处罚。
被告人周某2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其辩护人同时提出对于周某2是否为主犯有异议,周某2的工作地点在603室,其不是工作室发起人、负责人,其所在组为手游组,不参与赌博的上下分,其加入工作室时间不长,虽工作室盈利人民币十万余元,但其未收到一分钱,故其在共同犯罪中未起到主要作用,其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系初某、偶犯,无犯罪前科,家属愿意帮助退赃,家庭情况困难,希望法院从轻、减轻处罚。
被告人张某2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其辩护人同时提出张某2有坦白情节,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认罪悔罪态度好,主观恶性不大,系法律意识淡薄导致犯罪,其系初某、偶犯,希望法院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被告人程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其辩护人同时提出程某系从犯,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其入职时间短,只有固定工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低,主观恶性不大,其系初某、偶犯,愿意退赔违法所得,希望法院减轻、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被告人何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其辩护人同时提出关于法律适用同陈某辩护人的意见,另何某系从犯,仅是负责充值的客服,收入较低,工作时间较短,家庭情况困难,建议适用缓刑。
被告人孙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其辩护人同时提出孙某系初某,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配合民警工作,其在职时间短,家属配合退赃,希望法院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被告人张某3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其辩护人同时提出张某3没有犯罪故意,其进入工作室之初并没有认识到触犯法律,后因怀孕、流产等原因停止工作并休养,其没有主观恶性与社会危害性,家属也愿意配合退出违法所得,其悔罪表现强烈,希望法院参照怀孕妇女的立法精神,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被告人蒋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其辩护人同时提出蒋某系从犯,有坦白情节,家属愿意配合退赃,其家庭情况特殊,希望法院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经审理查明:
2021年1月始,被告人陈某、周某1等人为非法牟利,经预谋共同出资,先后租用安徽省淮南市金水湾小区一住宅、安徽省凤阳县总铺镇一民房、安徽省凤阳县府城镇名城世家A区13幢1单元601室作为工作室,雇佣了被告人张某2、程某、何某、孙某、张某3等人作为工作人员,为彩鲸捕鱼、2278赌博网站进行充值、结算代理服务。2021年4月底,被告人蒋某协助周某1查账、核账及对下属被雇佣工作人员管理。经审计,该工作室总计收取赌资金额为人民币1,390万余元。
2021年5月初,被告人陈某、周某1、周某2、张某1经预谋共同出资,租借安徽省凤阳县府城镇名城世家B区2幢2单元603室作为工作室,招募他人为彩鲸捕鱼赌博网站进行充值、结算代理服务。经审计,该工作室总计收取赌资金额为人民币180万余元。
2021年7月16日,被告人陈某、周某1、张某1、张某2、程某、何某、孙某、张某3、蒋某被抓获,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同日,被告人周某2接民警电话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案发后,公安机关扣押了作案工具移动电话、笔记本电脑、账本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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