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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沪03刑终17号 (7)
上海E有限公司报价单
项目实际量综合单价费用
(m3)(元)
表层砖块等为主的垃圾清挖、短驳2810514050
表层砖块等为主的垃圾回填、平整28101028100
塑料袋和织物等为主的垃圾分拣19101222920
塑料袋和织物等为主的分拣残渣40%处置764221168844
5号区域填土A(建筑垃圾)外运、回填225409000
5号区域填土B(生活垃圾)外运15022133150
基坑内积水处理9558076400
不可预见费总费用20%//70493
总计422957
2021年7月12日,上海市XX局组织召开“中美远航公司污染环境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专家评估会,专家组经讨论形成如下意见:1.进一步明确涉案垃圾填埋范围、深度、地面高程等信息;2.细化完善涉案垃圾处置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处置治理工作现场所需的二次污染防控及现场整备工作量及费用、回填土来源及方量、开挖基坑内污水治理方案及费用,此外,相关各环节垃圾运输、处理费用审价应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意见为准;3.加强后续环境调查方案的针对性。
2021年11月2日,中美远航公司作为涉案场地修复的责任主体启动修复整治工作。修复过程中,中美远航公司与楚运(上海)环保服务公司签订《浦东宣桥镇XX路XX号垃圾分拣残渣应急处置服务合同》,双方约定:中美远航公司委托楚运(上海)环保服务公司负责处置的垃圾分拣残渣量为177.84吨,处置时间为2022年2月21日12时38分至16时30分,处置单价为260元/吨。《2022年2月圆通路日进垃圾表》记载,2月21日处置的垃圾净重总计177.84吨。楚运(上海)环保服务公司收取垃圾分拣残渣处置费46,200元。
2022年3月,宝武公司出具《环境现状报告》。报告内容反映:该地块内垃圾于2021年11月2日开始清挖,至同年11月9日完成清挖工作,地块内垃圾清挖形成了5个基坑,总开挖方量约为1,842.6-2,149.7m3,报告显示的基坑位置边界范围与《综合物探报告》中垃圾分布范围不一致。宝武公司进行了两次地下水样品采集,第一次在垃圾清挖完成未回填阶段,基坑区域地下水样品采样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2021年11月28日;第二次为基坑回填完成阶段,该地块于2021年12月13日至15日进行回填工作,地下水样品采样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报告结论:基坑内土壤、地下水调查,检测结果显示,该地块基坑内土壤样品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下水样品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要求。基坑回填完成后,检测结果显示,地块内土壤和底泥样品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下水样品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要求,地表水样品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水质要求。同时,报告注明:本次环境现状调查工作结论的有效性截止至2022年2月24日。报告又建议:后续定期对地块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并做好扬尘控制措施,在该地块原垃圾清挖区域进行了回填土回填,后续使用过程中应注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后续土地在出让、出租、收回等国家和本市规定需要开展土壤污染调查的情况下,需开展调查后,依据备案意见进行后续活动,同时本次环境现状调查结果可作为后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参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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