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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沪0115刑初810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单某,男,1999年1月23日出生,XX,大学文化,上海链家总部员工,户籍地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住上海市宝山区。因涉嫌聚众淫乱罪于2021年12月1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31日被取保候审。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浦检刑诉〔2022〕61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单某犯聚众淫乱罪,于2022年6月2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因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需要,致使案件在较长的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故于2022年6月22日做出刑事裁定,对本案中止审理。
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恢复审理。

审 判 员 王美玲
书 记 员 袁炜丽
二〇二二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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