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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沪0101刑初681号 (3)
2、证人朱某的证言证实,2020年11月10日13时30分许,其在本市黄浦区XX路XX弄XX号楼下清理地上的野草时,XX号XX室的张阿姨跑到花坛里来,让其把种在花坛里的小树也修剪一下。其对张阿姨讲这棵树是楼上XX室王某种的,其可不敢剪。之后,张阿姨还是跑到花坛里拿了剪绿化用的剪刀,自己去剪那树了。此时,王某正好从外面进来,看到张阿姨在剪树,就一边骂一边冲进花坛抢张阿姨手里的剪刀,二人拉扯起来,张阿姨的丈夫听到声音也跑过来,后来不知怎么的,张阿姨就倒在地上了;
3、证人冯某的证言证实,2020年11月某日中午,其在本市黄浦区XX路XX小区内,看到一女子在绿化带剪1棵树。这时,王某从外面回到小区,看到该女子在剪树,就说这棵树是他种的。王某去抢那名女子手上的剪刀,该女子就开始叫了,后该女子的丈夫从XX弄XX号出来。期间,王某打了那名女子一拳,该女子就倒在了4号楼的窗门上;
4、证人陈某1的证言证实,2020年11月某日,其在家中听到外面有人争吵,于是走出去看,发现邻居王某脸上出血,和小区一楼的1对夫妻在吵架,大概原因是小区绿化地里种植植物引发了纠纷;
5、证人陈某2的证言证实,2020年11月10日13时许,其在本市黄浦区XX路XX弄XX号XX室家中看电视,听到门口有吵闹声,出去以后看到其妻子张某被王某殴打;
6、证人胡某的证言证实,2020年11月10日14时30分许,其与同事李某接指挥中心指令称本市黄浦区XX路XX弄XX号门口有人打架,就立即赶到了上述地址。其在现场看到1名50岁左右的女子即张某坐在花坛中,脸上都是血迹,称因为阻止邻居在花坛中种植花草被殴打。随后,1名鼻梁上有血迹的男子即王某上前自称就是和张某及其丈夫产生肢体冲突的人。当时张某因伤势较重,被120急救车送去了医院,王某的伤势相对较轻,其遂将王某先行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
7、证人李某的证言证实,2020年11月10日14时30分许,其与同事胡某接指挥中心指令称本市黄浦区XX路XX弄XX号门口有人打架。其赶到现场以后,发现1名女子倒在小区的花坛中,脸上都是血迹。经现场了解,该女子名叫张某,与其发生互殴行为的男子叫王某,系王某在小区的绿化带中种植的榕树位置紧靠张某一楼家中后窗,当天张某借用了环卫工的剪刀剪掉该榕树的树枝,王某就上去阻止,随后双方动手互殴;
8、公安机关制作或出具的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案发当时现场环境照片、被害人伤势照片证实,案发当日现场环境和被害人的受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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