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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沪0115刑初584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XXX,男,1990年1月13日出生,XX,初中文化,务工人员,户籍地辽宁省盖州市。因本案于2021年9月1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22日被取保候审。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浦检刑诉[2022]41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XXX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于2022年3月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在审理过程中,因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需要,致使案件在较长的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条、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审理。
审 判 员 王美玲
书 记 员 袁炜丽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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