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沪0109刑初327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邢某,男,1972年2月15日出生于江苏省徐州市,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初中文化程度,系中国XX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油罐车运输员,户籍所在地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暂住本市浦东新区。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21年6月19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23日由被上海市公安局边防和港航公安分局取保候审,2022年6月10日被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院决定继续取保候审。
被告人牛某,曾用名牛天国,男,1973年11月30日出生于山东省平邑县,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初中文化程度,系中国XX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油罐车运输员,户籍所在地山东省平邑县,暂住本市浦东新区。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21年6月19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23日被上海市公安局边防和港航公安分局取保候审,2022年6月10日被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院继续取保候审。
被告人王某,男,1980年10月10日出生于山东省平邑县,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初中文化程度,系中国XX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油罐车运输员,户籍所在地山东省平邑县,暂住本市浦东新区。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21年6月19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23日被上海市公安局边防和港航公安分局取保候审,2022年6月10日被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院继续取保候审。
被告人杨某,男,1980年10月4日出生于安徽省寿县,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初中文化程度,系中国XX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油罐车运输员,户籍所在地安徽省寿县,暂住本市浦东新区。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21年8月3日被上海市公安局边防和港航公安分局取保候审,2022年6月10日被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继续取保候审。
被告人沈某,曾用名沈义永,男,1977年2月17日出生于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初中文化程度,系中国XX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油罐车运输员,户籍所在地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暂住本市浦东新区。2012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21年8月10日被上海市公安局边防和港航公安分局取保候审,2022年6月10日被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继续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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