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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沪0104刑初23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桂某,女,1987年7月31日出生,XX族,中专文化,原系上海A有限公司业务团队长,户籍地本市闵行区,暂住本市徐汇区。2020年7月23日因本案被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取保候审,2021年7月23日被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辩护人尹维耀,上海阳光卓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张某1,女,1980年1月9日出生,XX族,中专文化,原系上海A有限公司业务团队长,户籍地本市杨浦区,住本市杨浦区。2020年7月28日因本案被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取保候审,2021年7月23日被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辩护人张婉芳,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张某,男,1963年10月11日出生,XX族,高中文化,原系上海A有限公司业务团队长,住本市浦东新区。2020年7月28日因本案被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取保候审,2021年7月23日被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辩护人顾锐,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徐检刑诉(2021)110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桂某、张某1、张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21年12月3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2022年1月4日立案,依法决定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周戎出庭支持公诉。上列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期间,因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需要,本案中止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5月至2019年7月间,陈某(已判决)与舒某(已判决)等人结伙,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租赁本市徐汇区XX路XX号XX广场XX座作为陈某担任实际负责人的上海A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于2014年10月在本市浦东新区成立)经营场所,组织业务团队通过拨打客户电话、召开项目推介会等公开宣传方式,以投资陈某实际控制的上海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集团公司)收购上海C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股权、与上海XX集团联合拍摄电影《一生情缘》、上海XX学院少儿演艺教育、XX公园建设及上海XX剧院的运营管理、剧目采购及开发等项目为名,以高息回报为诱饵,通过签订《定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购买“博雅幸福卡”等方式,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
被告人桂某自2015年5月加入A公司担任业务团队长,带领业务团队招揽社会公众进行投资,直至于2019年7月离开A公司。被告人张某1自2015年10月加入A公司先后担任业务员、业务团队长,带领业务团队招揽社会公众进行投资,直至于2018年10月离开A公司。被告人张某自2015年5月加入A公司先后担任业务员、业务团队长,带领业务团队招揽社会公众进行投资,直至于2019年6月离开A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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