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
>>
裁判文书
>>全文
(2021)沪0115刑初3065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周XXX,男,1968年11月9日生,XX,出生地上海市浦东新区,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上海市浦东新区;2000年12月因犯容留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20年9月4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5日被取保候审。
指定辩护人孙莉,上海永乐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浦检刑诉[2021]283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周XXX犯诈骗罪,于2021年7月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期间因疫情本案中止审理。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周XXX于2022年3月10日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蒋 华
人民陪审员 潘耀芳
人民陪审员 周晶晶
书 记 员 陈姗姗
二〇二二年七月一日
===================================================
声明:本裁判文书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
http://www.law-lib.com
)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法律图书馆
>>
裁判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