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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沪0109刑初206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史某,男,1957年9月27日出生于上海市,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初中文化程度,退休职工,户籍所在地上海市虹口区。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2022年1月6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0日被取保候审。
本院于2022年3月26日以(2022)沪0109刑初288号刑事裁定书对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被告人史某故意伤害一案中止审理。
经查,现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恢复审理。

审 判 员 杨凤英
王丹 书记员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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