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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沪0109刑初209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顾某,男,1988年7月18日出生于上海市,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硕士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本市黄浦区。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21年10月1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4日被逮捕,现被羁押于上海市虹口区看守所。
被告人卢某,女,1987年6月23日出生于浙江省金华市,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硕士文化程度,原系上海媛铂蕊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投资顾问,户籍所在地本市静安区。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21年10月28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3日被逮捕,现被羁押于上海市虹口区看守所。
本院于2022年3月25日以(2022)沪0109刑初93号刑事裁定,对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被告人顾某、卢某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中止审理。
经查,现中止审理的原因已消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恢复审理。
审 判 员 凌 琳
倪 帼 英 书记员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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