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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沪0109刑初904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罗某,女,1960年5月29日出生于上海市,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大专文化程度,退休,户籍所在地上海市虹口区,住上海市虹口区。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21年9月2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7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陈燕,上海市远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于2022年3月7日以(2021)沪0109刑初904号刑事裁定,对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被告人罗某犯故意伤害罪一案中止审理。
经查,上海市新冠疫情已缓解,中止审理的原因已消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恢复审理。

审 判 长 施月玲
人民陪审员 沈文彦
人民陪审员 金玉燕
孙 琳 娜 书记员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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