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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沪0120刑初212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赵某,男,1982年12月8日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小学文化,系无业人员,户籍地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暂住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育秀东区。因涉嫌开设赌场犯罪,于2022年1月10日被刑事拘留,2022年2月1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奉贤区看守所。
被告人陈某,男,1992年10月20日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初中文化,系无业人员,户籍地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暂住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车站新村南区。因涉嫌开设赌场犯罪,于2022年1月10日被刑事拘留,2022年2月1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奉贤区看守所。
本院于2022年5月2日以(2022)沪0120刑初212号刑事裁定,对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被告人赵某、陈某犯开设赌场罪一案中止审理。
经查,本院在审理过程中,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现已具备继续审理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恢复审理。

审 判 员 邱建安
书 记 员 盛 晨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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