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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沪0110刑初137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潘某,男,1964年1月16日出生于上海市,XX,住上海市杨浦区。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21年10月1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杨浦区看守所。
辩护人张瑜,上海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李某,男,1970年3月16日出生于上海市,XX,住上海市杨浦区。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21年10月1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杨浦区看守所。
辩护人乔祺,上海乔木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于2022年5月12日以(2022)沪0110刑初137号刑事裁定,对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被告人潘某、李某开设赌场一案中止审理。
现中止审理原因消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恢复审理。
审 判 长 韩 慧
审 判 员 严亦贾
人民陪审员 徐 乐
书 记 员 江彦鸿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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