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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沪0113刑初292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裴某,男,1982年4月27日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中专文化,上海森勋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户籍在湖北省黄冈市英山县雷家店镇茶元河村七组,住上海市浦东新区。因本案于2021年12月20日被刑事拘留,2022年1月2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宝山区看守所。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3月22日以沪宝检刑诉(2022)28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裴海书犯非法经营罪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因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诉讼活动无法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审理。

审 判 员 项群军
书 记 员 钱丹凤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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