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裁判文书>>全文
(2022)沪0118刑初230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王某。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青检刑诉(2022)21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犯寻衅滋事罪,于2022年3月2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在审理过程中,由于疫情防控等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审理。

审 判 员 黄 婕
书 记 员 吴悦康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
声明:本裁判文书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法律图书馆>>裁判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