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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沪0115刑初1221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俞某,女,1987年8月1日生,XX,初中文化,上海升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员工,户籍地安徽省霍邱县。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22年1月14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18日被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于2022年9月8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
辩护人宋成诚、朱文韬,上海达尧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陈某,男,1999年12月22日生,XX,中专文化,上海升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员工,户籍地安徽省颍上县,住上海市闵行区。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22年1月14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18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方惠荣,上海达尊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何某,男,1976年5月28日生,XX,大专文化,上海升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员工,户籍地上海市闵行区,住上海市闵行区。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22年1月14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18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郭君扬、张华君,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浦检刑诉〔2022〕100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俞某、陈某、何某犯诈骗罪,于2022年8月1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因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需要,致使案件在较长的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故于2022年8月27日做出刑事裁定,对本案中止审理。
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恢复审理。

审 判 员 王美玲
书 记 员 袁炜丽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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