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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集对《汽车禁用物质要求》等6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意见





  根据标准化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申请立项的《汽车禁用物质要求》等6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予以公示(见附件1,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28日。如对拟立项标准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见附件2)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标准立项公示反馈)。

  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标准处
  邮编:100846
  联系电话:010-68205241
  公示日期:2017年4月28日-2017年5月28日

  附件 :</FONT><SPAN>1.《汽车禁用物质要求》等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征求意见稿)</A></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

<SPAN><SPAN>      <A href="http://www.miit.gov.cn/n1146285/n1146352/n3054355/n3057497/n3057502/c5609541/part/5609560.doc" _fcksavedurl="http://www.miit.gov.cn/n1146285/n1146352/n3054355/n3057497/n3057502/c5609541/part/5609560.doc">2. 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A></SPAN></SPAN></SPAN></SPAN>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17年4月28日</TD>
</TD></TR></TBODY></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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