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技术信息中心负责人就《检察大数据行动指南》答问(3)
<P align=justify> 问:如何保障《行动指南》有效落实? </P>
<P align=justify> 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关键在于落实”。为推进检察大数据建设和应用任务顺利实施,《行动指南》从组织、人才和经费3方面提出了保障要求。</P>
<P align=justify>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明确了上下级检察院、业务部门和技术部门在推进检察大数据应用中的责任分工,进一步突出“高检院和省级院主建、市县级院主用”“需求主导、技术统筹”的工作原则。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大数据应用专责小组,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领导下,研究解决检察大数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大数据应用专责小组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各部门派人参加,组织做好各条线大数据应用的需求分析、平台测试、试点运行、应用培训、推广部署等全程工作。</P>
<P align=justify> 二是加强人才保障。健全检察大数据人才选聘、管理、培养、使用的体制机制,积极推出重视、凝聚、激励检察大数据人才的举措,培养既懂业务又懂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培育检察机关自己的数据分析师团队。加强大数据培训,将大数据相关内容纳入检察机关各业务条线培训班,强化检察人员大数据思维,促进检察队伍科技素养全面提升。</P>
<P align=justify> 三是加强经费保障。实施《行动指南》离不开必要的经费支持。当前,应依托现有的项目资金。同时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开展检察大数据重点、急需项目的建设和应用。在电子检务工程二期规划中突出大数据项目的经费保障。各级检察院应将大数据应用纳入智慧检务建设中,探索建设常态化的科技期间经费保障机制。</P></DIV></DIV></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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