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国歌法》:建一系列制度 适用于港澳特别行政区(2)
<P><FONT color=navy> 国歌法适用于港澳特别行政区</FONT></P>
<P> 对于国歌法是否在香港、澳门适用,国歌法通过以后是不是要列入香港、澳门两个基本法附件三,不少人对此十分关注。</P>
<P> 对此,武增明确表示,国歌法是对国家象征、标志进行规范的立法,根据香港、澳门基本法的规定,属于应当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将按照法定程序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向常委会提交的审议结果报告中已经明确提出,本法通过以后要适时地列入港澳两个基本法的附件三。根据基本法的规定,凡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法律,由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或者立法实施,港澳回归以后制定了实施国旗法和国徽法的法律,是通过本地立法的方式予以实施的,所以两个特别行政区应当依照基本法的规定切实予以贯彻实施。”</P>
<P> 武增说:“国歌和国旗、国徽都是我们国家的象征和标志,这是宪法明确规定的。同时,宪法还有一个重要的规定,就是公民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也就是说,维护祖国的荣誉是我们国家公民的宪法义务。所以国歌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一切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国歌,维护国歌的尊严。”</P>
<P> 武增进一步强调指出,那种把维护国歌尊严与所谓公民的言论自由、表达自由对立起来的观点是错误的,国家要对公民合法的权益予以保障,同时公民不得滥用自由和权益,对辱没国家的尊严、损害民族感情、危害国家利益的行为,必须予以法律的追究和制裁。(记者 朱宁宁)</P>
总共2页
[1] 2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