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解读(2)
三是要求社会资本的股份不得由第三方代持,遏制当前部分社会资本中选后自行指定其关联企业、子公司、基金等第三方代为履行出资义务,以及部分联合体参与方只承揽项目施工或设计任务、不实际出资入股等不规范操作现象,确保社会资本选择程序的严肃性、公正性,夯实社会资本的投资建设运营责任。<o:p align="justify"></o:p>
五、项目库清理如何组织实施?有何时限要求?<o:p align="justify"></o:p> </STRONG>
《通知》规定,由各省级财政部门统一部署辖内市、区、县财政部门开展入库项目集中清理工作,财政部PPP中心负责开展财政部PPP示范项目的清理工作。<o:p align="justify"></o:p>
集中清理的完成时限是2018年3月31日。对于逾期未完成清理工作的地区,由财政部PPP中心指导并督促其于30日内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暂停该地区新项目入库直至整改完成。 <o:p align="justify"></o:p>
六、如何看待《通知》出台的作用和影响?<o:p align="justify"></o:p> </STRONG>
《通知》的出台,旨在纠正当前PPP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走偏、变异问题,进一步提高项目库入库项目质量和信息公开有效性,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一些本不适宜采用PPP模式实施的项目退库,有利于正本清源,促进PPP项目的有序推进和公共资源的有效配置。一些项目按照要求完善后,将更加规范、更加透明,有助于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长远看,项目库有进有退,将促使各参与方更加注重规范运作和项目管理,有利于防范和控制风险,增强市场信心,促进PPP事业长期可持续发展。<o:p align="justify"></o:p>
总共2页
[1] 2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