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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 保障环保税法顺利实施(2)
问:实施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与环境保护税法同步施行,届时是否还征收排污费?</STRONG>
答:</STRONG>根据环境保护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自该法2018年1月1日施行之日起,不再征收排污费。实施条例与环境保护税法同步施行,作为征收排污费依据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同时废止。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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