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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 努力提高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2)

问:《意见》稿对做好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保障措施提出了哪些要求?</FONT>

答: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保障要到位。《意见》稿提出,要充分利用司法所现有业务用房,设置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接待厅或服务窗口。积极推进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方便群众及时就地就近获得法律帮助。将司法所有关经费纳入政府预算予以保障,推动建立和完善司法所经费保障动态调整机制。配备服务群众所必需的办公和网络查询设备,改善服务条件,为群众提供快捷服务。同时,要求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促进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可持续。我们拟根据社会各方面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后,与有关部门联合正式印发《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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