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办公厅主任解读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实录)(8)
<P> 主持人:有网友注意到,报告专门用一部分介绍了检察机关开展对外司法交流和合作的情况。请您具体谈谈。</STRONG>
<P> 王松苗:的确,与往年有所不同,今年的报告用了比较大的篇幅介绍检察机关开展对外司法交流和合作的情况。司法外交是国家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司法外交,不仅扩大了检察“朋友圈”,也丰富了国家整体外交内涵。五年来,我们积极融入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充分发挥司法对外交往积极作用,坚持在国际舞台上主动释放“中国声音”、宣传“中国方案”,在更高水平上引领和推动国际司法双多边合作,检察外事工作服务总体国家外交、服务检察工作的作用发挥得越来越充分。这不仅丰富了我国与相关国家友好关系的内涵,也为推动务实司法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坚持高层推动和引领,带动更高水平的国际司法合作,2013年以来,共有20多个国家司法、检察机关的高层访问团组57个575人次来访我国。我们积极发展和维护检察合作机制和平台,比如,推动完善国际检察官联合会、上合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等多边机制,发起成立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机制,建立了中越、中哈边境地区检察机关直接合作和定期会晤机制,中国检察“朋友圈”越来越大。特别是2017年9月,我们成功举办了第二十二届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大会。国际检察官联合会是国际检察领域规模最大、层次最高、涉及专业领域最广的会议,被誉为国际检察界的“奥林匹克”。我们加强司法领域务实合作,已参与48个引渡条约、44个刑事司法协助条约、14个移管被判刑人条约、6个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的谈判和签署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已与95个国家和地区执法司法机关签署145份双边合作协议,在反恐、追逃追赃和打击电信网络犯罪、毒品犯罪等领域紧密合作,2013年以来办理刑事司法协助案件675件,中国法治声音越来越响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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