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完善市场约束机制严格防范外债风险和地方债务风险的通知》答记者问(2)
<B>六是</B>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对违规发债企业、中介机构等主体及其主要负责人的问责力度,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及时公开通报,并限制相关责任主体新申请或参与外债备案登记工作。
问:《通知》下发后还有哪些工作考虑?</B>
答:为确保《通知》能够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着力做好三项工作。<B>一是</B>加强宣传引导,督促有关部门、企业及中介机构按照通知要求做好企业境外发债有关工作。<B>二是</B>加强指导监督,着力提高全国发展改革系统的监管能力。<B>三是</B>加强惩戒处罚力度。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企业外债发行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将外债发行违规主体和相关责任人纳入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此外,将对境外发债违规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实行“三次警示制度”,根据企业违规次数,分别采取约谈、通报违规行为,以及暂停其外债备案登记或参与发行外债资格等惩戒措施,近期我们已专门发布了新闻稿件对此进行重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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