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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秘书处负责人就团的十八大通过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修正案)》答记者问(4)

  问:团章修正案还调整和充实了哪些内容? </STRONG>

  答:团章修正案充分对照党的十九大对党章的修改,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共青团深化改革、从严治团的成熟经验,对相关部分进行修改。

  一是在总则原第八自然段增写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容,将全国各族青年之间的团结友爱中的团结友爱修改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二是在总则原第九自然段增写坚持正确义利观、积极参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内容。三是将原第七章的标题由“团旗、团徽、团歌、团员证”修改为“团旗、团徽、团歌”。同时,对照党章,增写一条团旗、团徽、团歌是团的象征和标志的内容,表述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团旗、团徽、团歌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象征和标志。要按照规定制作和使用团旗、团徽、团歌。四是根据中央有关党政机关所办经济实体改革的总体精神和团属经济实体收益管理体制的变化,删去团属经济实体收益相关内容。五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原第九章团同少先队的关系中增写“从小学习做人、从小学习立志、从小学习创造”的要求,支持少先队创造性地开展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少年儿童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同时,将爱护公共财物修改为爱社会主义,将努力成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修改为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问:请介绍一下,对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关于团章修改的意见和建议是怎么处理的? </STRONG>

  答:这次团章修改,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充分采纳了各地区各领域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对团章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有些意见和建议虽然团章修正案没有采纳,但主要精神已经体现在团的十八大报告中;有些意见和建议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研究和探索;有些具体意见和建议,则可以在其他团内规章制度中体现。</DIV></DIV></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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