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就《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答记者问(3)
<P> 四是落实保障政策。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健全完善工作保障机制。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建立健全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落实办公场所,确保这项新的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司法部正会同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制定人民陪审员工作经费保障意见,将司法行政机关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以及配合人民法院开展管理工作所必需的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
<P> 五是加大普法宣传。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人民陪审员法纳入“七五”普法重要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人民陪审员法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宣传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特色和优势,增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了解和认同,提高参与人民陪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主动做好与人民陪审员的沟通协调工作,定期向他们反映社情民意,提高他们做好人民陪审员的责任感,增强人民陪审工作质效。<!--/enp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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