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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负责人就修订印发《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答记者问(4)
12.问:《规定》对解决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能上不能下”问题作了哪些具体规定?</SPAN>
答:</SPAN>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要在破解“能上不能下”上积极探索。《规定》完善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退出机制,明确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因到龄、任(聘)期届满、健康原因、离职学习、不适宜担任现职和自愿辞职等退出的方式和相关要求,特别是细化了因不适宜担任现职退出的具体情形,对政治上不合格、工作不在状态、能力素质不适应、履职业绩平庸或者作风形象较差的及时予以调整,促进领导人员正常更替、人岗相适,增强领导人员队伍活力。
13.问:对贯彻落实《规定》下一步有什么考虑?</SPAN>
答:</SPAN>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规定》修订出台后,我们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是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要带头执行,把《规定》提出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中央企业领导人员队伍管理工作的具体实践中。二是及时组织培训,积极开展宣传,深入解读《规定》,使大家准确把握《规定》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三是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根据《规定》精神,完善所管理的国有企业或者所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需要强调的是,国有企业情况不尽相同,领导人员管理必须从实际出发,注重精准性、有效性,不能简单上下套用、盲目照搬照抄。四是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将加强调研、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随着《规定》的深入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水平和质量必将有新的提升,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必将有新的加强。</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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