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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就便民利民措施答记者问(2)
问:在居民办理和使用身份证方面有什么具体便民措施?</P>
黄双全:居民身份证是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定证件,涉及每一个公民。2017年,全国公安机关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群众办证再也不用来回奔波,用证也更加安全。在此基础上,这次公安部又推出3项措施:公安机关为满足参加高考和各类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用证急需,建立快速办证“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制作,确保群众及时领证;推出相片“多拍优选”服务,群众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时如对拍摄照片不满意,可申请重拍3次,从中优选自己满意的照片。对于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群众,2年内再次申办证件,可使用原照片信息,无需重新拍照;提供换证提醒服务,当群众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公安机关将通过“网上派出所”、“网上警务室”、微信等“互联网+”渠道,以及电信短信平台等方式,提醒群众及时换证。</P>
问:在印章刻制业的管理方面,公安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减轻企业负担?</P>
张佐良:印章虽小,事关重大。为不断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我们将印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权今年全部下放到县(区)级公安机关,并简化审批流程,积极推进印章等特种行业许可审批、备案事项网上办理,努力实现让群众“少跑腿”。对用章单位符合规定申请刻制印章的,我们指导印章刻制企业提高刻章效率,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印章刻制。在全国印章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建成完善联网运行之后,公安机关还将适时向社会开放相关的查询功能,方便验证公章的真伪。同时,公安部明确要求各地严禁收取入网费、服务费等不合理收费项目,严禁强制换章、垄断经营,不断完善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工作,有效服务印章刻制单位和广大的企业用户。</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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