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就《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3)
(五)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治安保卫机构、制度是否符合有关规定;</P>
(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及其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设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P>
(七)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规定的其他内容。</P>
第三十三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应当记录在案,归档管理。监督检查记录包括:</P>
(一)执行监督检查任务的人员姓名、单位、职务;</P>
(二)监督检查的时间、地点、单位名称、检查事项;</P>
(三)发现的隐患问题及处理结果。</P>
第三十四条 监督检查记录一式两份,由监督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管理人员签字确认;被检查单位管理人员对检查记录有异议或者拒绝签名的,检查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中注明。</P>
第三十五条 公安机关应当建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风险评估、分级预警机制和与有关部门信息共享通报机制。</P>
第六章 法律责任</STRONG></P>
第三十六条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处罚。</P>
第三十七条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处罚。</P>
第三十八条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处罚。</P>
第三十九条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P>
第四十条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处罚。</P>
第四十一条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关于技术防范设施设置要求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P>
第四十二条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或个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或者有关主管部门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处罚。</P>
第四十三条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关于人力防范、实体防范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P>
第四十四条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P>
第四十五条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P>
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发现涉及其他主管部门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书面通报其他主管部门依法查处。</P>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P>
第七章 附 则</STRONG></P>
第四十八条 含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食品添加剂、药品、兽药等生活用品,其生产单位按照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管理,其成品的生产、销售、购买(含个人购买)、储存、使用、运输和处置等不适用本办法,分别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兽药管理条例》等的有关规定。</P>
第四十九条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相关场所、活动、设施等确定为防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的,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有关规定。</P>
第五十条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进出口管理,依照有关对外贸易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进口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的安全管理,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P>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以下”均包括本级。</P>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9年 月 日起施行。</P><!--/enpcontent--><!--enpproperty 7750287</articleid><date>2019-01-21 06:54:39:473</date><author></author><title>公安部就《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title><keyword></keyword></subtitle></introtitle><siteid>4</siteid><nodeid>20908</nodeid><nodename>首页即时滚动新闻</nodename><nodesearchname>首页即时滚动新闻</nodesearchname><picurl></picurl><picbig></picbig><picmiddle></picmiddle><picsmall></picsmall>http://www.legaldaily.com.cn/index/content/2019-01/21/content_7750287.htm</url>null</urlpad><liability></liability><sourcename>中国新闻网</sourcename><abstract></abstract><channel>1</channel>/enpproper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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