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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负责人就《关于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2)

  另外,在支持政策方面,明确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与发改、财政、人行、税务、市场监管、银保监等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支持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将符合条件的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公司、作价出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相关财政支农政策、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支持范围。落实涉企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优惠政策。

  问:《指导意见》印发后,农业农村部将重点开展哪几项工作? </STRONG>

  答: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产业化经营试点,能够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发市场活力,农业农村部要以务实的态度、创新的思路、有力的措施,有序推进,确保取得实效。一是深入推进试点工作。对于已经开展试点的地区继续做好跟踪指导,督促尚未开展试点的地方适时选择一批具备条件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试点,进一步总结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做法和成效,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推广力度。二是提升土地股份组织规范运作。推进相关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合法经营,加强财务管理,依法主动向入股的农户和社会公示相关信息,进一步加强对土地经营权入股的调查监测,依法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与各部门积极沟通协调。为试点顺利推进创造条件,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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