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司改办负责人就“五五改革纲要”答记者问(2)
<P style="TEXT-INDENT: 2em">“五五改革纲要”提出,要“明确院长、庭长的权力清单和监督管理职责,健全履职指引和案件监管的全程留痕制度”。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在充分总结各地经验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院庭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出台更加精细化、更具操作性的文件,确保院庭长依法履职,责任制落实到位。总的思路是:第一,坚持于法有据。严格以人民法院组织法、法官法和三大诉讼法等法律为依据,依法设置权责,合理划定边界。第二,坚持监督有序。权力、责任清单的范围应当遵循司法规律,符合改革精神,不能用行政命令式的手段规制审判权力,不能超越职权直接改变审判组织的结论。三是坚持全程留痕。所有审判监督管理行为都应当可记录、可查询、可追溯,不能脱离主审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等制度平台或办案平台任意表态。四是坚持权责统一。权力清单应当与责任清单逐项对应,不允许有不受责任制约的特权,科学构建“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失职必问责、滥权必追责”的审判权力运行体系。既要鼓励法官担当作为,也要约束权力的任性妄为,惩戒失职渎职行为。
<P style="TEXT-INDENT: 2em">扩大互联网法院试点效应和示范效果</STRONG>
<P style="TEXT-INDENT: 2em">记者:近几年,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运用日趋广泛,“五五改革纲要”在推动审判方式、诉讼模式和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方面,有哪些具体考虑?</STRONG></SPAN>
<P style="TEXT-INDENT: 2em">胡仕浩:“五五改革纲要”在充分总结吸收各地法院探索实践的基础上,确定了以下改革思路:
<P style="TEXT-INDENT: 2em">一是依托互联网法院深化改革试点。杭州、北京、广州互联网法院的探索有力推动了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互联网案件特点,完善互联网法院管辖范围和诉讼规则,改造优化电子诉讼平台,扩大互联网法院的试点效应和示范效果。
<P style="TEXT-INDENT: 2em">二是在全国范围内有序推广在线诉讼。自2019年起,最高法将积极总结三家互联网法院和浙江“移动微法院”等实践经验,充分利用我国移动互联网普及应用的先发优势,进一步提升电子诉讼在全国法院的覆盖范围、适用比例和应用水平。逐步实现在线立案、在线缴费、电子送达三类应用覆盖全国法院,打造世界领先的移动诉讼服务体系。
<P style="TEXT-INDENT: 2em">三是推动以立法方式构建电子诉讼制度。去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互联网法院办理案件的司法解释。其中一条规定,经征得当事人同意,互联网法院可以电子送达裁判文书。司法解释公布后,许多法院提出申请,希望也能适用这一条,原因当然是电子送达裁判文书效率更高、效果更好。但我们也明确告诉他们,这些前沿性举措目前只能在三家互联网法院先试先行,看能不能既便利当事人,也有效保障其诉讼权益,兼顾效率和公正。如果试点证明可行,我们会提出构建适应互联网时代需求的新型管辖规则、诉讼规则,探索建立涵盖管辖、立案、庭审、送达、执行等全部流程的电子诉讼制度,推动民事诉讼法修改完善,让所有当事人都成为改革受益者。
<P style="TEXT-INDENT: 2em">法制网北京2月27日讯<!--/enpcontent--><!--enpproperty 7782526</articleid><date>2019-02-27 18:18:44:243</date><author></author><title>鼓励法官担当作为 约束权力任性妄为</title><keyword></keyword>最高法司改办负责人就“五五改革纲要”答记者问</subtitle></introtitle><siteid>4</siteid><nodeid>20908</nodeid><nodename>首页即时滚动新闻</nodename><nodesearchname>首页即时滚动新闻</nodesearchname><picurl><picbig></picbig><picmiddle></picmiddle><picsmall></picsmall>http://www.legaldaily.com.cn/index/content/2019-02/27/content_7782526.htm</url>null</urlpad><liability></liability><sourcename>法制日报--法制网</sourcename><abstract></abstract><channel>1</channel>/enpproper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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