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法治动态>>全文
司法部负责人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通知》答记者问(2)
<P style="TEXT-INDENT: 2em">7.《通知》提出在政策制定过程中,要加强制度出台前后的联动协调,主要是什么考虑?</STRONG></SPAN>
<P style="TEXT-INDENT: 2em">答:从当前实践反映看,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政策变动过快、出台的政策上下不一致、政策执行不协调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通知》提出在有关制度制定过程中,要结合实际设置合理的缓冲期,加强对即将出台政策的宣传、解读,促进社会公众了解政策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等,做好执行新政策的相关准备,从而增强政策的可预期性。同时,加强政策出台和执行的上下协调,有效避免政策相互打架、政策执行简单化、“一刀切”等问题。
<P style="TEXT-INDENT: 2em">8.为确保《通知》严格贯彻落实,主要规定了哪些举措?</STRONG></SPAN>
<P style="TEXT-INDENT: 2em">答:《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在制度建设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作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参与制度建设工作机制,完善与企业的常态化联系,主动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多途径做好宣传工作,鼓励、支持、引导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积极有序参与制度建设。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不断提高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实效。要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加大规章备案审查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P style="TEXT-INDENT: 2em">9.目前《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对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听取意见的相关程序已经作出了相关规定,《通知》与以上行政法规、国务院规范性文件的关系是什么?</STRONG></SPAN>
<P style="TEXT-INDENT: 2em">答:《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是《通知》的上位法和制度设计依据,《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则是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专门规定。《通知》在严格贯彻落实上位法相关规定以及对有关文件中的制度进一步重申的基础上,一方面突出听取意见对象的针对性,要求在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专门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并根据听取意见涉及不同企业、行业,特定产业、地域的,要有针对性的听取相关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另一方面,进一步细化了听取意见的机制和程序。如《通知》要求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灵活运用听证会、座谈会、论证会,开展问卷调查、书面发函,实地走访,引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听取意见,做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并提出探索建立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推送机制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措施,增强了相关程序的可操作性和时效性。
<P style="TEXT-INDENT: 2em">法制网北京3月13日讯

总共2页  [1] 2 
上一页  

法律图书馆>>法治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