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有关负责人就《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答记者问(2)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2pt">(三)优化了职称评审服务。《规定》明确,要建立职称评价服务平台,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推广在线评审,探索实行职称评审电子证书,进一步提高职称评审公共服务水平。</FONT></P>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2pt">(四)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减少政府部门对职称评审的微观管理,主要通过事中事后的抽查、巡查,以及对有关问题线索的倒查、复查,来确保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规定》在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的同时,明确规定了申报人及工作单位、职称评审委员会及组建单位、评审专家、工作人员等主体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FONT></P>
问:《规定》在保障申报人合法权益上有哪些措施?</FONT></P>
<SPAN style="LINE-HEIGHT: 200%;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2pt; FONT-WEIGHT: bold">答:健全职称评审复查、投诉机制,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明确要求,是保护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权益的有效手段,也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职称评审公平公正的重要方式。《规定》在规范评审程序、细化有关要求、健全公开公示制度的同时,进一步提出,申报人对涉及本人的评审结果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查、进行投诉,明确了申报人在职称评审中的权利救济措施。</FONT></P>
问:《规定》明确各单位申请组建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当进行核准备案,有哪些考虑?</FONT></P>
<SPAN style="LINE-HEIGHT: 200%;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2pt; FONT-WEIGHT: bold">答:职称评审委员会实行核准备案制度,是确保职称评审质量的内在要求,是加强职称评审监督的有效手段。《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要完善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管理制度。从现实情况看,核准备案制度对于规范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减少多头评审、确保评审质量具有重要作用。为此,按照分级核准备案原则,《规定》提出,国务院各部门、中央企业、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等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各地区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考虑到各地区、各部门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情况差异较大,《规定》提出,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各部门、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及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制定。 </FONT></P>
问:为做好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规定》有哪些安排?</FONT></P>
<SPAN style="LINE-HEIGHT: 200%;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2pt; FONT-WEIGHT: bold">答:当前,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已占全国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的一半以上。截至2015年底,非公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数量已达3822万人,占比52.2%。随着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不断壮大,其职称评价需求也不断增强。但是,部分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反映,职称评审申报渠道不够畅通,不利于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成长发展。为确保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中享有同等待遇,《规定》明确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由职业者职称评审同样适用,使其参加职称评审有依据、有保障。同时,对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提出具体要求,明确了审核、公示、推荐的主体,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FONT></P>
问:对贯彻落实好《规定》,下一步有哪些安排?</FONT></P>
<SPAN style="LINE-HEIGHT: 200%;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2pt; FONT-WEIGHT: bold">答:《规定》出台以后,我们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是举办职称政策培训班,对《规定》有关政策进行深入解读和培训。二是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的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关注《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推动各地区、各部门严格落实《规定》要求。三是做好舆论宣传和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使广大专业技术人才准确把握《规定》有关精神和要求,营造贯彻落实《规定》的良好氛围。</FONT></P></DIV></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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