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就《关于做好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2)
<P style="TEXT-INDENT: 2em;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2pt">问:请问如何加强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P>
<P style="TEXT-INDENT: 2em;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2pt">答:一是加强招生资质核查,做好招生简章备案。要求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本地区技工院校招生资质核查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核查合格、当年具备全日制技工教育招生资质的技工院校名录。加大对技工院校招生简章的检查力度,实行招生简章审核备案制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P>
<P style="TEXT-INDENT: 2em;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2pt">二是做好招生信息公示工作,加大监管力度。要求各地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职责,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设立公示专栏,设立并公布技工院校招生监督电话,加大对违规招生、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P>
<P style="TEXT-INDENT: 2em;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2pt">三是加强学籍管理,做好新生注册工作。要求各地制定和完善学籍管理制度,规范全日制学制教育学籍注册和日常管理工作流程,明确非全日制学制教育的对象范围、学制形式、考试考评等内容。加强对技工院校学籍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做到专人负责、管理和操作。指导各地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P>
<P style="TEXT-INDENT: 2em;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2pt">问:请问如何确保《意见》的贯彻落实?</P>
<P style="TEXT-INDENT: 2em;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2pt">答: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地把技工院校招生作为推动地区就业稳定、做好技能人才储备的重要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分管领导直接组织、职业能力建设处(技工院校管理处)牵头开展、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提供组织保障。将技工院校招生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作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P>
<P style="TEXT-INDENT: 2em;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2pt">二是立足就业创业、职业培训、技能评价、教师招聘、职称评聘、绩效工资、考核表彰、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能职责,大力促进技工教育发展。落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助管理、招生平台等支持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技工院校设立招生工作专项经费,专款用于招生工作。</P>
<P style="TEXT-INDENT: 2em;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2pt">三是做好招生宣传,将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纳入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日常宣传工作中,充分利用世界青年技能日、世界技能大赛、国家扶贫日等重要活动节点,做好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鼓励技工院校联合中小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一步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吸引更多人就读技工院校。</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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