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所负责人就《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2)
<P> 记者:如何通过完善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机制,推动检察理论研究创新发展? </P>
<P> 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所负责人:这正是《意见》着力解决的重要问题,也是关系检察理论研究工作长远发展的关键问题。《意见》构建了七大机制,即全员参与机制、内外合作机制、领导示范机制、人才培养机制、学术交流机制、经费保障机制和绩效通报机制。这七项机制以往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或者存在过,只是不完善或者未落实。在这七项机制中,绩效通报机制具有倒逼机制的性质,是促进前述六项机制得到完善和落实的保障机制。只要抓住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机制这个牛鼻子,发挥各项工作机制的协同作用,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我们一定能够开辟检察理论繁荣发展的新局面。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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